赠与合同的订立是哪些
发布时间:2023-05-05 18:16:17 来源:法务网
一、

赠与合同的订立是哪些

赠与合同的订立方式如下:

1.口头形式,指赠与人与受赠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订立合同;

2.书面形式,指赠与人以书面文字表达赠与内容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形式;


(资料图)

3.公证形式,指由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,当事人订立合同,可以采用书面形式、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。书面形式是合同书、信件、电报、电传、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。以电子数据交换、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,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,视为书面形式。

二、

口头附义务的赠与合同能不能生效

口头附义务的赠与合同能生效,《民法典》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,当事人订立合同,可以采用书面形式、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。书面形式是合同书、信件、电报、电传、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。以电子数据交换、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,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,视为书面形式。

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,赠与可以附义务。赠与附义务的,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。

三、

民法典规定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可撤销吗

民法典规定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可撤销。赠与合同是民事合同的一种,是无偿合同。赠与人在与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的时候,可以约定附义务。附义务赠与,也可称为附条件赠与或附义务赠与合同。找法网提醒您,是指赠与可以附义务,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赠与行为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六十三条,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:

(一)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;

(二)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;

(三)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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